有哪些有关行政处罚法无效的规定?
行政处罚无效的法定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行政处罚无效的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的规定。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无效的含义较为宽泛,包含了无效和撤销等。对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而无效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具有程序抵抗权,即拒绝服从或合作的权利。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有: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行政处罚无效的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的规定。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无效的含义较为宽泛,包含了无效和撤销等。对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而无效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具有程序抵抗权,即拒绝服从或合作的权利。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有: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上一篇:民间借贷追讨欠款法院收费标准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有哪些有关行政处罚法无效的规定?
- 民间借贷追讨欠款法院收费标准
- 养老保险按什么比例缴纳,法律规定是什
- 公司法合伙公司的特点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 男孩通过社交应用程序宣传单位邮票并交
- 我自己找的中介公司,上班,现在工资差
- 公司在劳动仲裁期间要赶你走人怎么办?
- 离婚后征信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 10万借钱不还起诉费多少
- 债权人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如何追回欠款
- 借钱后诉讼时效该怎么办,处理的方法是
- 信用卡拖欠5万还不起如何申请减少利息
- 单位的社保名称发生了变化,以前没有给
- 婚姻期间一方多分割财产的情况是什么?
- 您好,单位调岗员工不同意会有补偿吗?
- 在外地卖药,我是乡镇医疗保险,可以报
- 学校去实习,学校唱呲类给的工资低,我
- 在解除事实婚姻时,我想问一下如何分割
- 我家住一楼,被污水倒灌,请问能否跟楼
- 被偷行李后,如果警察局不能处理,我该
- 车祸死者今年50岁,在下班回宿舍的路上
- 2023年长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为什么现在有些人离婚的冷静期是一年
- 云南车祸赔偿包括哪些
- 诉讼离婚法院立案需要多长时间,法律规
- 能评上的话,能评上十级伤残么,打架我方
- 协助网络诈骗一般怎么判,刑法上怎么规定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要求是什么?
- 网贷没到账显示的被冻结了但是有需要还
- 我朋友欠了我十五年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