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前退赃是不是可以不判刑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不可以不判刑,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积极退赃不影响构成诈骗罪,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的,可以作为积极认罪悔罪的表现,从而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诈骗罪立案前退赃不可以不判刑,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积极退赃不影响构成诈骗罪,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的,可以作为积极认罪悔罪的表现,从而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机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犯罪嫌疑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予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诈骗罪立案前退赃不可以不判刑,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积极退赃不影响构成诈骗罪,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的,可以作为积极认罪悔罪的表现,从而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机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犯罪嫌疑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予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是不是可以不判刑
- 请问,在办理驾照扣分时,是否可以使用
- 离婚后,夫妻将房子过户给小孩,小孩是
- 老板想和我签订合同,但我工作了一年半
- 员工在企业破产倒闭后,如何处理社保问
- 想了解厦门工伤赔偿标准项目的具体内容
- 请问,有同学散布谣言,但缺乏文字和录
- 30万律师费通常多少钱
- 请问海上运输合同纠纷的诉讼期限是怎样
- 请问户口不在村里的土地是不是由村民耕
- 请问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既遂的刑罚应该怎
- 公交车驾驶证是什么证件,法律上有哪些规
- 吊销许可证、执照的行政赔偿的规定有什
- 三个未成年打一个未成年怎么解决
- 我跟另一个人借钱如果我用这个钱做违法
- 女方离婚后是否可以直接卖掉婚前所购买
- 离婚后,要多久才可以再起诉财产分割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院执行吗?
- 子女拒绝赡养老人怎么办
- 离婚需要哪些文件?
- 请问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否能够转换成夫妻
- 别人盖房站了我家一点地基,而且他家阳
- 我想请教一下没有驾驶证开车撞死人怎么
- 热力管道,5楼楼顶的管道需要更换,是需
- 夫妻离婚子女可以轮流抚养吗
- 我需要知道关于实习生拖欠提成的问题,
- 请问国家修高速路口占地一亩地需要支付
- 医保生育险报销程序是什么
- 您好,请问一下,如果房屋延期交房,我
- 户口本复印钢印钢印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