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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将房子过户给小孩,小孩是否需要签署相关文件?

admin 杭州法律咨询 2023年11月20日
离婚把房子过户给孩子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如果孩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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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都同意将房子过户给孩子的:夫妻双方写下无偿赠与协议,然后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赠与协议,孩子的身份证,共同到房子所在地房管局办理过户。
2. 如果是离婚后想将房子过户给孩子,需要有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中确定房子给孩子,男女双方共同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带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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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过户到孩子名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约定。如果是协议离婚(已经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女方提出房子过户给孩子,男方也同意,那么男女双方对该套房产重新签订书面赠与协议,而且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共同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经法院调解的离婚,男方也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孩子,但是首先要男方书面签字同意赠与孩子并且亲自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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